發布時間:2019-05-24 00:12:21
來源 :
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建設局,臨沂市蒙山旅游區管委會規劃建設環保局,各縣區消防大隊,各有關單位:
2019年3月2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貴的通知》(建科函(2019)52號,以下簡稱《通知》。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的決定,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抽查工作,市政府也做了明確要求。為貫徹落實《消防法》和《通知》以及市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現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抽查職責移交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職責
依據《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第119號令修改)相關規定,此次移交的職責是消防救援機構承擔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
二、承接時間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市、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暫參照全市建筑工程監管的職責劃分,承接上述職責。
三、交接期內業務辦理
1.2019年5月15日前,消防救援機構已經受理并錄入消防監督管理系統、尚未辦結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抽查相關業務繼續由消防救援機構辦結。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對建設單位因設計方案變更申請再次審查、整改不合格項后提出復審復驗、審核合格后提出驗收申請等情形時,各消防救援機構不再受理。
2.2019年6月30日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機構的相關崗位工作人員進行聯合辦公,共同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和抽查相關業務。
3.過渡期內,審核、驗收、備案等相關審批材料由住房城鄉建設和消防救援機構雙方審核人員共同簽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蓋章。
四、相關要求
1.過渡期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暫參照原消防救援機構相關程序進行審批;待上級出臺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新的規定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新規定執行。
2.過渡期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選派精干人員,認真學習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業務,確保在過渡期后能夠獨立熟練完成審批。
3.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承接建設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后,雙方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定期將建筑總平面、建領平面、消防設施系統等與消防安全檢查和滅火救援有關的圖紙、資料等相關材料提供給消防救援機構。
4.在職責承接過渡期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執法檢查機構要加強對限額以上建設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監督檢查,對于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依法進行處罰。
5.職責移交期間,若有疑問,可電話咨詢。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咨詢電話:8112622,7673662;市消防支隊電話:8771881,877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