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11 0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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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8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并印發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憑證、告知承諾文書式樣的通知》(建科規〔2024〕3號),進一步加強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結合我省實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有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2023年8月2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了《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8號),對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等重要內容進行修改,新增其他建設工程分類管理、告知承諾制等要求。2024年4月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實施《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并印發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憑證、告知承諾文書式樣的通知》(建科規〔2024〕3號),對消防審驗多項具體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新增了消防驗收備案的文書式樣。我廳于2021年9月發布實施《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實施細則(暫行)》,部分條款與最新的上位規定不相適應,亟需根據國家政策變化和山東省消防審驗工作現狀,進行重新制定。
二、起草過程
2024年年初,消防處、消防技術中心著手研究起草《實施細則》,先后赴四川、河南、安徽、內蒙古等省(區)學習考察,以多種形式向各地主管部門、科研單位、企業等調研了解消防審驗工作情況及政策需求,于3月形成初稿。4月-5月,對照新修訂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在充分征集聽取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公開征求意見稿,并于6月7日至7月6日通過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有效反饋意見4條,經研究,采納意見1條、未采納意見3條。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后,于8月初通過通過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2024年8月27日經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5章30條,在保證總體框架完整的前提下,對遵照執行上位規定的條款不再重復,結合山東實際,重點在部門職責、驗收模式、分類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細化性要求和創新性措施。
(一)明確主管部門及參建主體職責。明確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審批等主管部門職責。明確了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等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要求消防審驗主管部門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等加強溝通協作,建立重大事項會商、管理信息共享、聯合監督檢查等機制。
(二)創新推行單體工程驗收模式。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消防審驗服務效能。包含多個單體工程的建設工程,對具備獨立使用功能,且均滿足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設計文件要求的一個或多個單體工程,可以申請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備案。
(三)建立其他建設工程分類管理制度。按照建筑使用功能、規模和高度等因素,將其他建設工程劃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量大面廣、消防安全風險較低的一般項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消防驗收備案。加強對重點項目的監管,按照火災危險等級和項目具體情況,分類別制定了抽查比例。
(四)加強能力建設及監督管理。對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的工作要求、服務范圍等作出規定,明確專家庫管理、信息化建設、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等工作要求。